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一部分 总则一、工作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东海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3-30人出现病发症状,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五、分级标准国家按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本预案仅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