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菜市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市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应急,是指因本市场销售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疫病等突发情况,本市场对问题食品及其经营商采取必要控制措施,避免问题发生、扩散的管理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第四条 市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容易引起中毒、疫情的食品监管的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五条 本市场是场内食品安全应急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确定应急管理人员及职责,配置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并按照主动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上报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六条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见附件)设应急救援总指挥1名,副总指挥1名,组员若干名,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抢救、善后工作、后勤供应和事故调查等工作。第七条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市场应立即通知食品安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