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市貌管理标准一、管理范围1、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对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市容的脏污、缺损及时清洗、清除和修复,保持外立面干净整洁。2、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对门窗、橱窗、牌匾、灯饰等出现破损须及时更换、修复,保持完好、清洁。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对牌匾、灯饰上的文字进行规范,无错字、别字、残缺字现象。 3、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不倚门设摊、占道摆摊、占道修车、洗车;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车辆占用盲道停放;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不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4、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在门前不得堆放垃圾、杂物,外立面及门窗、橱窗内外不得擅自张贴、涂写、刻画,阳台、橱窗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5、负责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对责任区内道路、地面、花坛、树木周围进行清洁,无纸屑、烟蒂、果皮、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迹、无裸露垃圾、无渣土、无粪便污水。6、负责督促管理区域沿街两侧责任人,对责任区范围内人行道上的污渍要及时清洗,以保持路面清洁。冬季降雪期间,应当及时督促管理区域责任人铲雪除冰,保证门前无积雪残冰。白天降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