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8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为了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推免研究生工作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重庆大学关于 2018 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一、 组织管理我院按规定成立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二、推免录取原则硕士研究生推免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
2、综合评定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三、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宁副组长:严波、程乐成员:姚建尧、蹇开林、张晓敏、李相林、陈洪学院按相关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正教授应占 2/3 以上)。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四、推免生申请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 2018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3.本科阶段学
3、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无补考科目,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所获得市级荣誉证书、学生干部的聘书等,也请提供复印件。 5.提供国家“ 四级”或“六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五、推免工作程序1、学院按照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重庆大学关于 2018 年推免生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连同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
4、生向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按“航空航天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3、由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评议、核查和综合评定,计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上公示三天,同时即时收集反馈意见,严格核实反馈情况。4、公示结束后,由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定,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审批。5、由推荐工作小组组长在确定的推免生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统一报重庆市招办备案。6、在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5、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六、对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要求1、获得免试资格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全部学业,否则将取消推荐资格。2、获得免试资格者原则上在入学前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3、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根据接受学校的要求办理后续手续。4、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取消推免生资格外,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其他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航空航天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2、本办法由航空航天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二一七年九月三日附件 1:2018 年航空航天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姓 名 职 务 职 称组长 胡 宁 院长 教授严 波 副院长 教授副组长程乐 副书记 讲师姚建尧 航空航天工程系主任 教授蹇开林 工程力学系主任 教授张晓敏 工程力学系副主任 副教授李相林 2014 级辅导员 科员成员陈 洪 本科教务 科员附件 2:2018 年航空航天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专家组名单姓名 职务 职称组长 胡 宁 院长 教授万 玲 书记 教授副组长严 波 副院长 教授刘占芳 副院长 教授蹇开林 工程力学系主任 教授杨昌棋 基础力学系主任 教授姚建尧 航空航天工程系主任 教授魏 榛 教师代表 副教授成员张晓敏 教师代表 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