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湖北煤监局关于集中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鄂煤监察202182号)的精神,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我矿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煤矿困难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我矿各部门、各工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矿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分析,举一反三。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得到有效落实,煤矿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武志斌(矿长) 副组长:余毅(总工程师)、胡运付(常务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钟壹、张胜军、郭友全、扬中泉、孙伯顺、吴斌、李天祥、滕华庭 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