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立足防范,落实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此,煤矿安全副矿长与安全科长签定如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部门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科长是安全科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负责人 3、现场工地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坚持轮流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值班记录;检查督促班组安全制度执行。 4、安全事故为零。 全年三违现象控制为零。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1条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 第4条参与其他科室编制的有关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