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园本培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时必须遵守该项活动的培训要求、安排和相关规章制度,教师的参加情况纳入期月考核。成立幼儿园本培训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园本培训的计划、安排、组织与实施。后勤为园本培训提供场地、材料等必要条件。教职工按时参与园本培训活动,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准无故缺席,每次活动作好考勤记录。考勤结果纳入期月考核。在园本培训中,提供讲座与示范活动的教师在期末考核中按标准加分奖励。1、 新进教师必须参与岗前培训(包括实习两周以上、幼儿园信息培训), 了解幼儿园各项工作要求。教师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二、全体教师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 三、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发展需求,定期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