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一、生物安全管理1、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订和采用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以及安全或操作手册。2、实验室安全主管(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3、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殊危害告知实验室人员,要求他们阅读生物安全或操作手册,并遵循标准的操作和规程。实验室主管应当确保所有实验室人员都了解这些要求。实验室内应备有可供取阅的安全或操作手册。二、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程(一)进入规定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的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二)操作规范1、严禁用口吸移液管。2、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3、所有的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4、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实验室安全主管报告。5、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三)人员防护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