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荥经县白家林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