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维修巡查管理办法为确保开发区市政道路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养护部门及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道路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道路运行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巡查队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作目标1实现“道路平整、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道路完好率管理;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二、工作任务1对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2对日常巡查工程中得到的资料进行记录、处理、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报送至养护部,由养护部负责实施处理;三、维修巡查范围1负责全区公司管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维修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排水设施;2附带巡查公司管养范围内的设施井盖,如污水井、雨水井、雨水筛盖等。四、维修巡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