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 皮带机的头架和尾架的主动轮、被动轮与通行人员可能接触的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 2 皮带外侧的走道应设宽度不小于0.8m,走道底板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筋焊制,间距不大于3cm,或采用防滑钢板焊制。 3 架空皮带走道外侧必须设有钢防护栏,钢防护栏杆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且有挡脚板。 4 皮带的前后均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当皮带长度大于100m时,在皮带的中部应增设事故开关。事故开关应安装在醒目、易操作的位置,并设有明显标志。 5 皮带长度超过60m应设横过皮带的天桥,其间距应不大于30m,天桥高度距皮带0.5m以上,且有钢防护栏杆,钢防护栏杆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6 设有启动、运行、停止、灯光等信号装置。 7 架空皮带机横跨运输道路、人行道、设施(设备)时,下部应设有防护设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1 牢固、可靠、稳定性好; 2 棚面应采用木板、脚手板等抗冲击的材料满铺,不得有孔洞; 3 防护棚宽度应超过皮带两侧边缘各0.75m,长度应超过横跨的道路设施1m; 4 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