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超能力生产排查方案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z2021?7号关于印发2021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202132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集中消除矿井超能力生产方面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矿井超能力生产风险管控能力,结合我矿超能力生产方面的实际情况,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全矿井超能力生产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乔智(矿长) 副组长:赵宝宝(总工程师) 成 员:赵 军(安全矿长) 孙海龙(生产矿长) 张正发(机电矿长) 冯志强(地质副总)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3月14,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地质副总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对超能力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覆盖不留死角的大检查,对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将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整改。 2、3月16日,由矿长亲自带队,组织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