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门吊组装后应进行空载、重载试验,在确认各 机械部件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有效,并经有关部门认证合格后方可作业。 3、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并经常检查轨道是否平直,有无沉陷,轨道螺栓有无松动。 4、开车前,必须鸣铃,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6、工作结束后,闭合主电源前,将所有控制手柄回到零位。每日工作开始时,首先检查所有控制器手柄是否在零位,确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7、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超过6级风和大雪、雨天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必须带电保养时应配戴好绝缘装置,并有人监护及电工配合。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应进行操作(十不吊):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时不吊; 指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