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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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06.2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相关政策问答衢江区全旺镇农经站编制二一六年八月2015.06.232目 录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在确权中, “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 ”指的是什么?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4.对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有哪些?5.实地测量多出土地如何处理?6.承包地实测面积与原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有出入 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7.在对农户承包地进行测绘时,需要哪些人员到场指界?8.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户主)如何确定?9.在确权登记时,共有人和现有家庭成员如何确定?10.二轮延包未完善的以什么

2、为基础进行登记?11.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小调整)的如何确定家庭承包 地的面积?12.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13.土地二轮延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是否要确权登记?14.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如何确权登记?15.因互换、转让造成 承包地变动的如何确权登记 ?16.因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如何确权登记?17.农村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依法征占的如何确权登记?18.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19.农户之间自发调换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20.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21、对外出务工经商的承包户的农村土地

3、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 登记 ?22.集体机动田能否确认为农民的承包地?23.农户占用承包地建房如何确权登记?24.承包户因人口变化而要求增减承包地怎么办 ?25.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列为承包家庭的成员?26.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如何确权登记?2015.06.23327.在小城镇落户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28.承包方家庭成员中已转为非农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如何确权登记?29.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30.对放弃承包地的农民回来要地怎么处理?31.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32.已经分户或离婚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33

4、.对以前已经合户经营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颁证?34.集体供养 “五保户 ”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颁证?35.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采用 “确权确股不确地 ”的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36.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确权登记?37.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的如何确权登记?38.已经消亡的家庭承包户的土地是否进行确权登记?39.撤村并村的如何开展确权登记?40.下山脱贫的农户如何确权登记?41.夫妻离婚后,承包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4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43.原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44.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否向农民收费?2015.06.23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5、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问答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暂时不予登记。(1)家庭承包是指 1980 年前后落实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经2004 年完善后形成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是以村或原生产队为单位分田到户的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户为单位承包;二是承包地面积采取“两田制”即按人口和劳力(或口粮和劳力)分到农户的口粮田和责任田,承包地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功能。三是家庭承包的土地主要是大田和林地。2、在确权中,“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

6、”指的是什么?本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做到“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两不变”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变;“三严禁”即: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借机乱收费、严禁弄虚作假;“四不登记”即:权属不清的不登记、矛盾不解决的不登记、未开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记、依法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不登记。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以原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台账、2003 年农村税费改革核定到户面积登记表)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成果依

7、法进行。不能打乱重分,更不能推倒重来。2015.06.2354.对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有哪些?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是:(1)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确认地块名称、地类及边界。(2)以户为单位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对承包地块、经营权证书(合同)进行排序、编码。(3)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充分认可。5.实地测量多出土地如何处理?通过实地测量,实际面积普遍多于二轮承包面积,对于实测多出的面积的处理,要把握好政策,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

8、,不能简单化处理。(1)实测面积大于承包面积。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多出的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承包户,不得强行收回;对极个别农户承包地面积明显多于其他农户的,要分清情况,妥善处理;对开荒复垦新增的耕地,要由发包方和农民群众讨论确定如何确权;对由于面积明显与原发包方案不符的,应查明原因,予以适当调整,确保登记的面积公平合理,让农民群众认可。(2)实测面积小于承包面积。对实测面积小于承包面积的,原则上要尊重历史,不补足面积。特殊情况需要补足面积的要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由原生产队全体户主(或户代表及委托人)会议决定。二轮承包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都要填写到登记簿。6.承包地实测面积与原承包合

9、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对承包土地实测面积与原承包合同及经营权证书有出入的,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二轮延包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对二轮承包地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家庭承包地块情况”的“地块备2015.06.236注”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农村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同时登记实测面积和二轮承包合同面积。7.在对农户承包地进行测绘时,需要哪些人员到场指界?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

10、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在确定指界人时须遵循以下原则:(1)指界人可以是权利人本人,也可以是权利人的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2)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3)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包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其他方式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承包方本人或其代理人。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应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非承包地块或相关地物的指界人为地块所在土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对集体与国有土地、林地犬牙交错的土地,湖区与河道附近的土

11、地,公路、铁路两侧的土地,军事用地周边的土地等进行测绘时,需要邀请驻军、国土、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到场指界,并对测绘结果进行签字确认。8.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户主)如何确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户主)。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户主)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家庭承包农户成员共同推选代表人。并由户主或代表人在农村土地承包调查结果表上签字确认。9.在确权登记时,共有人和现有家庭成员如何确定?2015.06.237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

12、经营权共有人(家庭成员人数)按原二轮承包时家庭人口数为准,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加以备注(备注为死亡或迁出)。现有家庭成员应当作为确权登记时的家庭人口登记,但不能登记为承包人口。人口登记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迁出的外嫁女、大学生、现役军人也予以登记,但要进行标注;承包共有人、家庭成员姓名应当与户口本一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共有人栏上记载包括户主在内的所有健在的土地共有人,死亡的共有人不打印。10.二轮延包未完善的以什么为基础进行登记?二轮承包已经完善的,按完善后的承包合同确权登记;土地承包合同未完善的应

13、补签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补签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延包合同时间一致。11.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小调整)的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以前个别地方已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协商、村民决议。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12.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农户私自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农村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实测面积中应与扣除。农户应对所占

14、用的土地设施进行恢复,不能恢复的零星地块仍由原农户暂时耕种管理。13.土地二轮延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是否要确权登记?对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土地已经作为家庭承包土地的,可以进行确权颁证。如果存有争议,应由村民会2015.06.238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二轮延包时,少数村组干部和分田代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予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统一按集体机动田处理,备注中注明由哪个农户耕种。14.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如何确权登记?农户承包土地因土地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位置难以明确的可参照土地台账、分地记录等有关原始资料,对所涉整片

15、地块进行测量定位,依据农户二轮承包合同,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办法确定农户面积。15.因互换、转让造成承包地变动的如何确权登记?(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后补签流转合同后,再根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同意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

16、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根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16.因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如何确权登记?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17.农村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国家依法征占的如何确权登记?已被国家依法征占的承包地块不予确权登记;被国家依法部分征占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2015.06.239剩余未被征占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已签订征地协议,但尚

17、未使用的如按照补偿协议已补偿到位的,暂缓确权登记。18.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全部或部分被使用的承包地分别进行注销和变更登记。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应核减相应承包地块,不予确权登记;用集体机动田补偿的,已使用的承包地块应予核减,已补偿的机动田地块予以确权登记;补偿未到位的暂缓确权登记,并标明实际占用状况,在登记簿中注明;未被使用的部分,据实测量确权登记。19.农户之间自发调换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承包农户自愿调换承包地块的,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经调换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确认、发包方备案后,按调换后的实际承包地块和面积确权登记。20.

18、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因此,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21、对外出务工经商的承包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可先查清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土地承包状况,按原有承包合同登记的四至和面积预留出相应的农村土地,待联系到当事农户后再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预留期间当事农户无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其土地暂由集体作为机动田代为管理。22.集体机动田能

19、否确认为农民的承包地?按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给新增人口的,确权登记到承包户。按其它方式承包到户经营的,不予确权登记。23.农户占用承包地建房如何确权登记?2015.06.2310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建房及附属设施占用承包地的(包括门前屋后使用面积),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未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农户自行在承包地上盖房及建设附属设施(包括门前屋后使用面积)或改作宅基地的,仍按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有关情况在登记薄中注明。24.承包户因人口变化而要求增减承包地怎么办?农村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完善,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承包户家庭成员按二轮承

20、包时的实有成员登记。不能因人口增减变化(婚丧嫁娶或部分成员转为非农人口)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承包地。对已调整过的(小调整),农民群众普遍认可的,没有矛盾纠纷的,可视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已故、外迁人员在登记薄中注明,新增户籍人员予以记载,并在登记薄中予以注明。外来的、新增的人员无本村户籍的不予记载。25.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列为承包家庭的成员?家庭承包户中个别成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承包户家庭成员按二轮承包时的实有成员登记,特殊情况应遵从发包方和承包户家庭的意愿,但需向区农业局备案。26.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如何确权登记?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27.在小城镇落户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农户家庭全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的,应当保留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8.承包方家庭成员中已转为非农户口或蓝印户口的如何确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除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得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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