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区矿山环境治理总体向好。但是,矿山长期过度开发形成大量矿坑以及破坏草原森林、矿山“三废”污染、水土流失等矿山环境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区还比较严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矿山环境治理,加快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打造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构建政府、企业、.共同参与的矿山环境治理新机制,严格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推进分类分区综合治理,全面治理各类矿山环境问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到2025年,全区生产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矿山开采形成的露天“大坑”、公路铁路沿线、航线和城镇周边、草原森林、“黄河几字湾”等重点地区矿山环境治理基本完成,矿山环境修复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 二、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