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农业厅2018 年 8 月 30 日发布BSZN-1100319000-2018- 1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登记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3)在中国境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2)申请材料不规范的;二、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13 号,第 635 号修订)第二十六条:“中国的单
2、位或者个人将国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向国外申请品种权的,应当向审批机关登记。”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 号)。三、实施机构云南省农业厅,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四、审批条件(一)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在中国境内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五、申请材料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 件 份数 备注1 云南省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表 原件 纸质/电子文件 22 品种选育报告 原件 纸质/电子文件 23 品种标准图片 原件 纸质/电子文件 2六、审批时限审批时限:15 个工作日。七、审批收费不收费。- 2 -
3、八、办理流程(一)取号或预约申请人可到服务窗口取号及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871-65737550。(二)申请1窗口受理受理地址: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市万华路 169 号)。交通方式:可乘坐第 10 路、55 路、105 路公交车到达。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节假日不对外办公。2.网络受理网址:http:/ 169 号,云南省农业厅政务服务大厅,邮政编码:650224。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4.传真受理电话及传真号码:(0871)65737550。(三)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
4、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四)审核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五)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批文。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 169 号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大楼一楼云南省农业厅行政许可- 3 -服务大厅受理窗口。九、许可服务(一)咨询1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
5、71)65737550;(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 政务微博网址:无。微博帐号:无;电子邮箱:。(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通讯地址:昆明市万华路 169 号。邮政编码:650224。2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网址:http:/ 169 号。电话投诉:(0871)65738357。网上投诉:www.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驻省农业厅纪检组;通讯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 号;邮政编码:650224。(四)行政复议
6、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农业部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附件 1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不合格符合不予受 理情形需要补正材料发放 补正材料通知书 不予受理 ( 发放 不予受理通知书 )材料符合要求受理 ( 发放 受理通知书 )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现场审查现场审查 结果通知申请人整改合格在 1 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现场审查 结果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不予许可在 5 个工作日内获取办理结果决定公开到期不整改- 5 -图 1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登记流程图附件 2 云南省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表申请单位联系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国籍通讯地址品种所属作物种类品种选育经过品种的特征特性拟向哪个国家申请品种权申请单位意见(签章):年 月 日云南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意见(签章):年 月 日- 6 -云南省农业厅意见 (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