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