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预案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谐稳定和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湖北省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宝区行政区域内、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因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物毒素、或者农业转基因等因素,导致农产品污染突然发生和严重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损害和死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依法规范、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提高素质、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五、事件分级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