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应急工作领导组(值班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接到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报警并核实后,立即报告单位第一管理者,由单位第一管理者决定并正式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在同一时间内向上级和建设单位应急工作领导组报告。必要时,在同一时间内向相关方和所在地有关部门报警(医院、消防)。 二、预案启动方式 单位第一管理者,以下列方式分部预案启动命令:口头、电话、广播或书面签署。 三、预案启动前的工作要求 指挥部成立应急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预案的实施 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根据现状,有权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必要时采取下列程序进行疏散:切断电源;人员疏散;设备撤离。同时向单位领导进行事故报告。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奔赴事故现场,同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事故应急实施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根据上级管理机关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业主及地方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