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指挥人员、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起重工(挂钩工)均须持证上岗。 2.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其他人员不利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3.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4. 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5. 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6. 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7. 使用滚杆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8. 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