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装前的检查 气瓶在充装之前,必须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以防止一切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气瓶投入充装,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证气瓶在充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气瓶是否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气瓶是否属于制造单位或有关主管安全监察部门宣布报废或规定停用或需要复检的产品。 气瓶改装是否符合要求。 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铅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气瓶的铅印标记上的内容应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气瓶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质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监督检验标记;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内。 气瓶上标出的公称工作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规定如下:气体在基准温度下(20)的充装压力(盛装压缩气体的气瓶);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充装,温度为60时介质压力(液化气体);限定充装量下,温度为60时瓶内乙炔气的压力(溶解乙炔)。 气瓶的颜色、字样是否符合气瓶颜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