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开挖 1、 开挖基坑时应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分层下挖到符合基底承载力要求的设计高程为止。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2、 用小板车出土时,应根据开挖的深度搭好出土走道。基坑较深时,还应搭上、下跳板或梯子,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3、 处在土石松动坡脚下的基坑,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4、 机具、材料、弃土等应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安全距离以外。 5、 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应开挖排水沟,并经常保持通畅。 6、 基坑底部用汇水井或井点法排水时,应保持基坑不被浸泡。 7、 采用挡板支撑护壁时,应根据土质情况,逐段支撑,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如基坑较深,四周应挂软梯,在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支护变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撤离人员,待加固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 8、 拆除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自下而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夯实。 9、 采用围堰(包括草袋土包)防水开挖基坑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围堰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