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水及回用 中水道起名于日本。对中水这个术语的定义有多种多样的解释,如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厂方面称为循环水或回用水,一般以水质要求作为区分的标志。中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的杂用水,其水质介于上水与下水水质之间。中水是水资源有效利用的一种形式。 我国对城市污水处理与利用的研究,早在1958年就开始列入国家科研课题。60年代关于污水灌溉的研究已达到一定的水平。70年代中期进行了城市污水以回用为目的的污水深度处理小试。80年代初,我国青岛、大连、太原、xx、天津、西安等缺水的大城市相继开展了污水回用于工业和民用的试验研究,其中有些城市已修建了回用试点工程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不少公共建筑亦建设了水回用装置。中水回用的对象分市政杂用水和工业用户。市政杂用水包括公园绿化及河湖用水、城市绿化用水、道路路面喷洒用水等,每平方米绿地可按每天用水2升计算,道路喷洒水量与每天喷洒次数有关,每立方米回用水可喷洒2500m2道路面积(以喷洒一次计)。工业用户重点是回用至热电厂和化工厂等冷却用水以及城市污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