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 危险废物鉴别结果危险废物管理、部分环境案件司法审理的重要评判依据。随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的颁布实施,在危险废物鉴别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在整个鉴别体系仍然存在着部分不足。简要介绍我国危险废物鉴别现状,国外的情况,指出不足及存在缺陷的地方,提出相应的意见及建议。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体系直接关系到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使用效能、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保障司法执行力等诸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核心问题,是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基础,是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如何健全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我国危险废物鉴别体系基本情况 (一)发展过程 早在1998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名录,这部名录基本参照巴塞尔公约进行编制,采用列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