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1、各分部分项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2、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有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3、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二、基础工程 桥台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不应小于1.0米,堆放材料及机具时不应小于0.8米。 3、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4、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