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施工场所禁止闲人入内妨碍工作,确保安全。 2、范围大的现场应于各交通道口设置路牌,指示出入及车辆运输的道路,慢行。 3、桥涵施工地点的两端应树立明显的标志,在大中桥位的河流上下游安装临时水标尺,派人定时观测水位,并经常与附近气象台、水文站等单位联系,了解气候与洪水情况。通航水道应于上下游设标志,白天安插红旗,夜间悬挂红灯,以防发生意外。 4、在主流河道宽度大于50米,水深超过2米的河流上,进行桥梁施工或检查时,应配备救生圈及值班船只。 5、现场所有建筑物、料库及易燃材料堆放和加工场所,应适当设置防火设备。 6、生产场所的危险区域,应在明显地方张挂标语和注意标志。 7、施工区域内的泥泞、积水、培土及其他杂物应经常清理。 8、凡进行深水潜水,高空作业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体力、器官健康工作的员工,应预先进行体格检查,经医师诊断合格后方准参加工作,必要时应减短工作时间,防止超体力劳动。 9、冬季下水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准备糖姜水或酒及保暖设备。 10、工人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