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 提高全.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成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依法规范 及时反应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