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1、坚决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经营。 二、加强企业复工管理 2、严格复工时间。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1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 3、县内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于2021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到所在地乡镇、经开区备案,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2月x日24时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