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分场锅炉房20T燃气热水锅炉设备操作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动力分场车间锅炉房20T燃气热水锅炉设备操作。 2 内容 2.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3启炉前准备 2.3.1天然气阀门应保持在常开状态,燃气压力要保持在40MPa,不得超过50MPa,压力不正常时须立即通知调压站; 2.3.2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2.3.3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应在开启位置; 2.3.4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2.3.5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