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本区属地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加油站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区长吴国林担任总指挥(发生二级和三级重大事故时,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区长赵忠民或分管公安系统的副区长刘彦军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区安监局局长耿连峰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中心成员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建委、民政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重特大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