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新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在本区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使全区各街道、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北仑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职责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北仑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于人为责任或自然灾害原因而造成的较大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二)本预案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以上事故(包括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 矿山企业较大以上事故; 、 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