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对.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蒲江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群众,指导、组织群众防护、撤离,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后果而采取的救援行动。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救援、专家援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担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本预案。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按照蒲江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规定,组建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也称前线指挥部)。 指 挥 长:县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