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和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能力,及时、有序、科学、高效地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四级。 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