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1 编制的依据 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令第172号)、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1996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九十九号),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2 编制的目的 编制本预案的目的是:加强“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工作”(以下简称:应急工作)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履行各自的应急工作职能,使集团公司隶属单位的应急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轻集团公司隶属单位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 同时,利用集团公司现有条件和行业优势,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 3 应急工作原则 1) 组织原则 集团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是“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服从国家主管部门或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隶属单位也要接受地方政府的具体指挥。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2) 协调原则 应急工作既要与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