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存储经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因其具有易燃、易爆特点,所以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主管部门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城市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稳定。 1.1 目的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对城镇燃气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 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城建局对我县建立完善城镇燃气抢险应急预案和实施进行指导和协调,拟定我县城镇燃气抢险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燃气企业根据县城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燃气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