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学徒工、实近平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