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汽车与两轮车相撞 汽车与两轮车碰撞事故,在国外被称为“活动凶器型”事故。在我国混合交通中,汽车与两轮摩托车、自行车(以下简称两轮车)相撞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率占年均事故总数的80%以上。因此,研究和预防两轮车事故已成为交通管理机关的一个重要课题。根据有关实践经验,要有效预防这类事故,大体必须注意以下四点: 同向行驶时须保持一定距离 两轮车具有灵活、便捷、通行能力强的优点,但稳定性差、保护人体性能不佳,加之部分驾驶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在混合交通中发生事故。尤其同方向行驶的两轮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屡见不鲜。因此,汽车驾驶员在超越过程,一定要保持0.85米 1.2米横向间距(不含自行车两手把间的宽度),以防自行车多占路面。汽车超越两轮摩托车一定要保持1.4 米(不含摩托车两手把间距离),在超车刚结束时,不能过早地回转方向,占用两轮车的路线,以防两车相撞。 跟车时须防追尾 汽车与两轮车追尾事故有三种:一是汽车追两轮摩托车;二是两轮摩托车追尾汽车;三是汽车追尾自行车。前两种都是在前后两车之间较短的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