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一、锅炉生火前的准备: 1、检查锅炉各阀门、仪表、烟、灰门及风机等确定处于正常状态。 2、检查电器、照明均符合要求,操作工具齐全,水箱软化水质量合格。 二、锅炉生火及升压: 1、开始上水时,水位升至水位计低水位时停止。 2、生火时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升温不宜过快,炉膛应维持负压0-4毫米水柱。 3、当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水位计,关闭空气阀,并检查人孔、手孔,排污阀等出是否无渗漏。 4、当气压升至0.2Mpa时,应缓慢开启主汽阀暖管供气。 三、锅炉运行: 1、锅炉运行中保持均衡上水,水位稳定在正常水位之中,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压力表导管每天冲洗一次。 2、锅炉工作压力力求稳定,一般在0.40.05Mpa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