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小知识 徜徉山谷林地,感受绿色清新,生活在依山傍海的美丽滨海城市,进山入林休闲锻炼是大连百姓常有的生活方式,但在享受惬意生活的同时,随时可能出现的森林火灾也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市森林公安局有关专家提醒,记住森林火灾小知识,能让我们远离安全隐患。 一、哪些人不能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怎么处罚? 根据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二.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生火取暖、野炊、送灯、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