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21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 指 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长:崔艳林 成员:曲在军、曲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