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标线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 工程地点:(二)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1. 工程范围:2.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15年 1 月 日竣工日期:2015年 1月 日第二条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工程款支付方式1. 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2. 本工程暂定工程量2000m2,标线按35元/计算。3. 因本工程工期短,为了保证工程能按时完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先预付20000元作为备料款,我司人员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双方进行计量结算,计量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下5%质保金在1年后付清。第三条 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以及施工图进行验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