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福磷矿汛期值班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矿汛期的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并处理汛期期间的突发事件,保证我矿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应急值班制度。1、 每年4月1日至10月1日止(上级主管部门、防汛部门另有要求除外),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时段相应延迟;非汛期若遇到突发事件,调度室应及时安排应急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空岗,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如因公外出需向分管副矿长请假,安排好替班人员后方可外出。三、汛期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上下联络,掌握雨情、水情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日汛情,做好当日记录,遇紧急情况偏大险情、实情,要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并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的初步意见,同时将上级指令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四、汛期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时间为早上8:00时至次日早上8:00时;其中早上8:00时至下午17:00须在岗位上值班,下午17:00以后可以不在岗位上,但须确保紧急情况时,半小时以内到达办公楼;每班人员负责本班接发电话,负责记录每日的天气情况、值班人员情况、降雨情况、各单位生产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