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划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三个领域一、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可以分为从低到高的六个层次:知道(知识)-领会(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1、知道(知识)是指认识并记忆。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辨认,用一种非常接近于学生当初遇到的某种观念和现象时的形式,回想起这种观念或现象。这种知识是特定知识,如:术语和事实;处理特殊问题的方法或途径的知识:序列、分类、标准、方法等;一般或抽象的知识:原理、理论、知识框架等。与这一层次目标相关的概念如:回忆,记忆,识别,列表,定义,陈述,呈现等。 2.领会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而是初步的,可能是肤浅的。包括(1)转换: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的表达方式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2)解释:对一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3)推断:估计将来的趋势或后果。与此目标相关的概念如:说明,识别,描述,解释,区别,重述,归纳,比较等。3.应用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 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况下,学会正确地把抽象概念运用于适当的情况。这里所说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