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火灾如何脱身 百货商场着火二楼跳下生还 1993年2月14日13时15分左右,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所属的一幢3层、营业面积2980平方米的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火灾。火灾是由于施工人员违章电焊溅落的火花引燃海绵床垫引起的。火灾初期阶段,由于工作人员处理不当,并且未及时报警(起火18分钟后消防部门才接到报警),以致火势迅速蔓延,浓烟很快弥漫了整个大楼。2层和3层大量人员被困,多数人员因吸入烟气窒息死亡。火灾共造成81人死亡,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00余万元。 当天,百货大楼在其主楼东南侧的一层家具营业部顶板上接层扩建,砸开多处孔洞,一边由无证人员明火焊接钢筋,一边照常营业。施工人员既未清理现场,也未采取监护措施。11时,掉落的电焊火花曾引燃家具营业部办公桌上的纸盒子,被营业员用水浇灭。1小时后,施工人员再次动焊,13时15分左右火花溅落在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堆垛上并起火,邻近营业员找来一个灭火器,因不会使用交给顾客,扑救无效,酿成大火。 由于大楼营业厅存放着大量易燃商品,起火后造成立体燃烧,急剧蔓延,仅十几分钟即由一层烧到三层。大火首先从50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