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努力维护我县.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