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乐平镇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第一章 请假手续第一条 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第二章 病 假第二条 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第三条 病假工资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4、连续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