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发展的指导作用及实践意义张向葵(东北师范大学儿童发展研究中心,教授)2001年7月2日,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标志着我国幼儿教育改革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纲要是遵循我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律的精神,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而制定的对全国幼儿园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单行法规文件。它与其他有关幼教的教育行政法规一起,构成一个受共同原则指导的、具有内在协调一致性的、层次不同的幼教法规体系,共同推动我国幼教的科学化、法制化进程,促使幼教朝着更加健康、正确的方向前进。纲要鲜明地体现着国家的意志,也为着所有幼儿的健康成长。刚要本着“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纲要总则)的宗旨,对我国幼儿园教育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及其组织、实施和评价等各方面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和原则性的规定,也可以说它是将我国幼儿教育长期以来的,特别是贯彻规程以来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观念、方法、措施、经验等等,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从而为我国幼教新世纪的发展构筑坚实的基础。纲要对我国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