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山口中心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细则总 则 1、为加强教研工作,完善教研工作机制,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常规。2、教学研究机构是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专门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研究、指导、管理和服务。教研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的核心环节,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3、制订海南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常规的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我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教200912号)和新时期深化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与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际。本常规是各级教研机构实施规范管理、进行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也是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二、各项计划常规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制定幼儿园教学工作计划,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教学计划制定出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学期教育教学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2、每周星期五前制定出下周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