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力量应急救援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力量应急救援预案时,首先应该组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应急救援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担任应急救援副总指挥,成立由公安、安监、卫生、环保、交通、建设、质监、公用事业、气象、民政、水利、财政、民防、保险、当地驻军、武警等负责人组成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 事故应急救援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处理(紧急疏散、现场急救、危险品泄漏控制和火灾控制等几个方面)。 事故报警与接警 迅速准确的事故报警是能否及时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意外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根据单位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采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当地.力量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