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了师德师风建设考评奖惩制度。具体制度如下:一、考核内容:(一)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参与各类学习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依法执教。(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得体,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不酒后上课,教室内吸烟,接打手机、发信息,擅自让学生停课等。(五)团结协作